▪ 基本资格:
1. 提交申请时年满18岁。
2. 能独立负担本人及受养人(如有)在港期间的生活和住宿开支。
3. 无刑事罪行或不良入境记录。
4. 具备由合资格大学颁授的大学学位;或经证的良好技术资格、专业能力。
▪ 评核机制:
1. 综合计分制 - 适用於高技术人才或优才,12项涵盖六大范畴的评核准则,包括:年龄、学历、语文能力、工作经验、全年收入,及业务所有权:
(1) 是否50岁或以下。
(2) 是否持有由合资格大学颁授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3) 所持有由合资格大学颁授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是否与「STEM」学科有关,即「科学」、「科技」、「工程」或「数学」。
(4) 是否具备两种语言的良好书写及口语能力。
(5) 是否具备良好的英文书写及口语能力。
(6) 是否拥有不少于五年相当于学位程度或专家水平的工作经验。
(7) 是否拥有不少于三年相当于学位程度或专家水平在跨国公司或知名企业的工作经验,例如上市公司或位列《福布斯》全球企业2000强、《财富》世界 500强和胡润中国500强的企业。
(8) 是否拥有不少于三年相当于学位程度或专家水平在特定领域/行业的工作经验,包括「创新及科技」、「金融」及「国际贸易」(含跨境海运及空运,及供应链管理)。
(9) 是否拥有不少于两年相当于学位程度或专家水平的国际工作经验。
(10) 在紧接申请前一年,全年收入是否达港币100万元或以上(或等值外币)。
(11) 现时是否拥有一家业务实体,而该业务实体在紧接申请前一年,全年盈利达港币500万元或以上(或等值外币)。
(12) 现时是否拥有一家上市公司。
2. 成就计分制 - 适用于拥有杰出成就的优秀人才(例如奥运奖牌、诺贝尔奖、国家/国际奖项得主)。
逗留期限:
1. 按「综合计分制」获准来港人士,一般首次入境可获准在港逗留36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a) 申请延长逗留期限时,须证明已於香港定居及有所贡献(例如担任学位程度、专家水平或高级的支薪职位,且收入稳定,或於香港建立或参与具合理规模的业务);如获批准通常会以3+2年的模式在港逗留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b) 符合顶尖人才类别资格人士一般会获准延长逗留5年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2. 以「成就计分制」核准来港人士,一般首次入境可获准在港逗留8年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简称优才计划)旨在吸引高技术人才或优才来港定居,藉以提升香港的经济竞争力。申请人无须在来港前先获得本地雇主聘用。
根据本计划获准来港的申请人可带同其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来港,受养人在港可就业及就读而不受限制。

1. 特快获港身份:该计划为最具性价比特快且便捷获取香港身份之途径。
2. 事先无需雇主:申请人无需在申请获批准前先获得香港本地雇主雇佣。
3. 综合计分机制:高技术人才或优才符合12项评核中的6项即可申请。
4. 申请取消配额:港府于2024年已取消配额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请。
5. 携带家人赴港:配偶及受养子女可在港就读及就业而不会受到限制。
6. 可获永居身份:拥有香港身份不少于七年,可申请永居身份及护照。
